(原标题:号称有“实景园林”,东莞这楼盘被指虚假宣传,开发商这样回应)
近日,东莞大朗镇东逸湾花园(北区)业主齐先生向南都记者爆料称,其购房合同上的商品房项目名称明明写的是东逸湾花园(以下简称“东逸湾”),但在收楼时却被告知该项目实为东逸湾花园(北区)(以下简称“北区”)。而北区宣传资料上打出的“实景园林”,实为东逸湾的园林,北区业主无法享有。最让齐先生不解的是,北区的楼栋号是从16栋开始,与东逸湾的最后一栋15栋相连。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是在刻意隐瞒、虚假宣传,希望能够退房或让两个小区共享园林社区。
对此,东莞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隆”)在回复业主时表示,其从未宣传东逸湾花园和东逸湾花园(北区)是同一项目,钜隆也不存在任何欺诈销售的行为。而关于楼栋号问题,6月3日,大朗镇政府在东莞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回应业主称,编制门牌时,与开发商产生误解,导致只编制了一个门牌号码,现已安排人员去现场重新编制新的门牌号码。
一期业主不同意共享社区
在两小区之间违规加建围栏
6月11日,南都记者跟随业主来到东逸湾花园(北区)看到,东逸湾花园和北区之间距离非常近,除了进出的大门不同外,两者之间还有一道低矮的围栏。但从整体来看,并无明显的界线。记者走访了解到,东逸湾花园共有15栋,有园林和社区。而北区只有6栋,靠近大马路,呈“L”字型分布在东逸湾花园的外围。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楼盘自建的围栏以外,东逸湾花园的业主还在两个小区之间兴建起一道约340米长的围栏。
北区业主称,东逸湾花园和北区实为一二期的关系,且由同一个开发商开发,但并非同一个项目。在二期交楼后,一期业主为了不让二期业主进入东逸湾花园,就特意在中间建了一道围栏。
记者在现场看到,今年4月22日,大朗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工作小组还发布了《关于限期拆除违法构筑物(围栏)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该围栏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法构筑物,责令该围栏构筑权属人在两天内自拆完毕,否则将在公示日60天后进行强制拆除。
但在公告发出后,一期业主非但没有把围栏拆掉,反而在建围栏的绿化带种上了竹子。北区业主冯小姐告诉记者,为了能够共享社区,北区业主多次和东逸湾花园的业主进行交涉。其中有部分业主对共享社区没有意见,但另一部分业主则认为“共享社区侵犯了东逸湾花园业主的利益”。
号称实景园林、两小区一同展示
二期业主称被开发商误导
北区业主齐先生告诉记者,令业主们气愤的不是不能共享社区,而是在买房的时候大部分业主都不知道这是两个独立小区。齐先生说,当初在看房的时候,开发商将一、二期放在同一个沙盘里一同展示,还打出“实景园林”的旗号,给业主们一种“大园林大社区”的错觉。加上两个项目的楼栋数相连、距离非常近,看房时置业顾问也是带着业主们从一期走到二期,所以大家都以为这是同一个小区。而对于开发商所说的“在销售现场已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相关公示以及购房风险提示”,大部分业主均表示没有看到。
此外,16栋业主冯小姐还向记者展示的其当初购房时签下的一份认购单,上面明确写着“钜隆东逸湾花园认购单”,并没有北区二字。不仅如此,东逸湾花园(北区)的购房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里面,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写的也是东逸湾花园。但蹊跷的是,在商品房基本情况里面,其中一条写的却是“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中的东莞市大朗镇深兴路133号东逸湾花园(北区)17号住宅楼”,而东逸湾花园的地址同样也是大朗镇深兴路133号。北区业主魏小姐称,两个小区地址一样、楼栋数相连,连开发商都是同一个,业主们都以为这是同一个小区,感觉被开发商欺骗了。
开发商:
不存在任何欺诈销售行为
6月10日,钜隆在回复业主时表示,钜隆在销售东逸湾花园(北区)商品房时就进行了现场公示,而且其从未宣传东逸湾花园和东逸湾花园(北区)是同一项目,钜隆不存在任何欺诈销售的行为。
与此同时,业主们也将情况向东莞多个部门进行了反映。今年5月22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经与被投诉方多次沟通,被投诉方明确表示拒绝退房并拒绝进一步调解。鉴于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业主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对于楼栋数相连的问题,6月3日,大朗镇政府在东莞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回应业主称,编制门牌时,与开发商产生误解,导致只编制了一个门牌号码,现已安排人员去现场重新编制新的门牌号码。对此,业主们认为,楼盘的楼栋数可以重新编制,但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而在11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北区的楼栋数还是保持原样,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