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昨日报道,根据新出台的《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只要满足7项要求就可以“商改住”了。这既是对“商改住”的放宽,也是进一步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但也可能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
“商改住”要满足的7项要求是:权属清晰;保障结构、消防安全;卫生、通风和采光等居住条件符合专业要求;具备良好物业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要求、最小居住面积住房租赁标准;改造后的租赁住房分割销售转让和抵押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应该说切中时弊。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广州在全国率先实施“租售同权”,并且,放松了个人购买商业公寓的门槛,有些不太规范的“商改住”开始“抢客”。比如,一方面有的“商改住”项目以40年租赁权进行销售,有的同一个楼宇既有部分户型可以有居民用电用气,而小户型则为商业用电用气,等等。另一方面,庞大的商业、商务办公存量用房的积压,不仅为发展商带来困境,也可能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产生误导。
同时,国内也有的城市出现了一些“商改住”的乱象,如LOFT公寓设计为办公写字楼,有的毛坯交房需自己搭建二层,这样很难通过消防验收,导致一些业主入住难。由于住宅限购、写字楼和商业用房供大于求,以及电商对商业市场的冲击,极大地催生了全国大城市“商改住”项目的产生。但是,房价趋于稳定,大量的“商改住”项目又急于推入市场,其中潜藏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