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8月1日起,退役军人转业安置或自主择业在东莞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方式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那么,补缴的金额应按什么标准?记者从《通知》获悉,补缴的金额应按部队出具的证明所记载的缴存余额进行补缴,即不能大于或少于该部分金额。此外,退役军人符合条件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已补缴入账的金额以及在部队的缴存时间均纳入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可贷额度,现役军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据介绍,由于部队住房公积金管理独立于地方而自成体系,军人退役时不能通过住房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手续,只能通过一次性领取的方式领取在部队服役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而导致转业后住房公积金出现中断,入职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从零开始,给有购房需求的退役军人增加了不少安居负担。
如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用实际举措为退役军人减轻购房经济负担,对于健全东莞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东莞目前还没有开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无工作单位的退役军人不能通过补缴部队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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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方法:
(一)所需资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无需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即可);
2、本人身份证件;
3、本人转业(退役、复员)证;
4、所属部队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材料(使用或参照附件《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信息、缴存起止年月、缴存余额、正常缴存累计月份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办理地点
现缴存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三)办理流程
1、银行操作员审核资料无误后,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他补缴”功能办理,并将业务回执打印交付当事人。
2、当事人需3个工作日内将补缴资金汇入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如资金不能及时到账的,中心将作废该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