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电力花园二期等4个人才住房项目共904套房源配租工作
8月27日9时许,深圳市住建局发出通告,市人才安居集团决定启动电力花园二期等4个人才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房源共有904套,配租对象为经市发改委认定的总部企业。其中,面向总部企业在职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供应房源共61套,均为三房户型,建筑面积最大有128平方米。
四个项目房源共有904套
通告称,本次配租房源为电力花园二期、万科深南广场、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招商开元中心共4个项目,904套人才住房,产权单位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现已交付使用。其中,电力花园二期房源462套,位于南山区后海大道和创业路交汇处东南面;万科深南广场房源40套,位于罗湖区深南东路2011号;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房源258套,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临近地铁口南联站;招商开元中心房源144套,位于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333号园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配租对象为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享受深圳市总部企业支持政策的总部企业。面向总部企业在职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供应房源共61套,全部为三房户型。其中,电力花园二期10套,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万科深南广场13套,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招商开元中心38套,建筑面积约128平方米。剩余的843套人才房,面向总部企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才,户型从一房到四房,建筑面积从45平方米到125平方米。
只能租给本市无房人才
据介绍,深圳市住建局将按照申请单位人才数量、2018年度在深纳税总额以及房源等因素,确定配租方案。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12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内,委托住房专员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人才信息填报时间为9月6日至9月26日,已开通账号的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人才信息填报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填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信息。经审核合格并配租住房的,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与申请单位签订人才住房租赁合同。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人才住房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依法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并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应按照人才住房的类型,安排相应的人才租住,人才及家庭成员必须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提供给其他人才的两房及以上户型至少应安排两名单身或一户家庭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