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流动性风险,11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将调整为0.4至1.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也随之整体下调。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该参数运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此次流动性调节系数区间,由原来的0.6-1.4调整为0.4-1.2,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随之下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石海娇:“举个例子来说,月缴存额是1500元的,他如果缴存余额已经有了6万元,缴存时间满3年,如果按照新旧系数对比,他前后如果在11月1日开始新的流动性系数,他可贷额度大概减少14万左右。”
受商贷额度、房地产融资以及有关信贷产品监管、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放宽等政策性、市场性因素的叠加影响,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逐月快速增长,从1月份的61.50%上升到9月份的75.25%。如果不加以干预,按照目前的个贷率增速,可能会在明年上半年突破85%的预警警戒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石海娇:“我们就是想通过正常的窗口期的调整,让我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适当收紧,同时也是惠及更多的缴存人,它作为一个长效机制,以免未来出现风险。”
记者了解到,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首次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也就是说11月前递交贷款业务的市民将不受此次调整影响。
经统计,月缴存额为1500元即缴存基数在6250-15000元之间的职工,是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主要群体,缴满3年且有贷款能力的职工,特别是首套刚需贷款需求仍能得到满足,大家无需担心。
(来源:东莞阳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