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这意味着《条例》今年出台的几率再提高
近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并将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意味着《条例》于今年出台的几率再提高。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管理创新不少,包括实行养犬管理免费、养犬管理没有设置区域划分、建立养犬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等。
今年1月份召开的东莞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明确了《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为2019年东莞市地方立法项目;并由东莞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了《立法工作方案》并下发。时隔一个月左右,东莞市公安局组织起草《条例》(第一稿)后向全市公安系统、各镇街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后对《条例》作了三次修改,形成《条例》(第三稿)。
为了使《条例》更完善,更符合东莞实际,4月18至26日,东莞市公安局组织立法工作人员赴珠海、佛山、广州、深圳、无锡、苏州、上海等地调研,并形成《条例》(第四稿),即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27日,再次向全市公安系统、各镇街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以及立法专家征求意见。
7月10日,《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在东莞市公安局召开,15名代表围绕《条例(草案)》中提及的六个市民关注的焦点以及立法难点进行讨论。事后,立法起草小组会认真研究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网络收集的意见,对《条例》再次修改,最终形成《条例》送审稿。
时隔4月,《条例》又有新动态。11月17日下午,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并将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今年出台的几率再提高。
从目前公布的《条例》草案来看,东莞养犬管理的创新并不少。一方面是实行养犬管理免费,这与广州、深圳、上海、苏州等地所实行的养犬管理不同,此外,还在国内养犬立法城市中首次提出,约定禁止携犬进入特定区域和时间。另一方面是东莞《条例》没有设置区域划分,市民在东莞的养犬活动将一律按照《条例》纳入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任何人不得虐待犬只。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分值已经记满的养犬人,不得养犬。此外,《条例》规定,养犬人自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办理养犬登记;定期为犬只实施狂犬病免疫并取得犬只免疫有效证明;按规定将犬只尸体送无害化处理;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主动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立即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