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吴擒虎)2019年12月31日下午,东莞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这是东莞首次出台系统性的人才安居规范性文件,提出六类人才安居办法。其中顶尖人才可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特级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或享受3年、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房补贴。
安居对象六类人才将享受利好
《办法》明确人才安居对象和标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列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紧缺人才目录,且与东莞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以及符合学历、技能等条件在东莞创业的人才,属于《办法》规定的人才范畴,可纳入东莞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东莞安居办法共惠及六类人才,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东莞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经认定评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5年等额发放,或享受3年、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房补贴。
筹建配租人才住房布局向重大创新节点倾斜
东莞提出,人才住房的规划布局,要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以及中子科学城、水乡新城等创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人才对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需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人才住房的配租配售,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机关等各方面人才,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并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统一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
《办法》还提出人才安居采用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货币补贴包括向人才提供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综合补贴、租金优惠等。
东莞将加强与省级人才安居政策和市场调控的衔接。允许各类人才可同时享受广东省与本市有关人才安居优惠政策。允许顶尖人才、特色人才以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即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无须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
创新突破新供应用地项目要配建不少于10%的安居房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创新点与突破点主要有四个方面。
首先,《办法》是东莞首次出台全市系统性人才安居规范性文件。目前,深圳、南京等地已出台系统性的人才安居办法,珠海、河源等地也在起草相关政策。东莞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涉及有人才安居内容,但未成体系。在愈加激烈的人才竞争以及人才住房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需向社会公布东莞人才安居工作的系统性安排。
其次,《办法》覆盖各层次人才。在现有特色人才、新就业人才安居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顶尖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新入户人才安居,覆盖高层次、基础型等各层次人才,进一步鼓励人才落户东莞。
再次,通过建立健全人才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机制,《办法》明确了人才住房的筹集建设、配租配售等具体规定。其中,在筹集建设方面,重点明确政府投资筹集建设人才住房的主要方式包括新供应用地建设、新供应用地项目配建、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各类存量房源盘活等方式,并重点突出双“10%”原则,即原则上要求新供应用地项目、市政府主导类城市更新项目配建比例不少于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以加快人才住房房源筹集。
最后,东莞将人才安居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相结合。《办法》一方面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让其通过租住市场房源解决住房问题,减轻政府筹集房源的同时,提高住房使用效率,减少住房空置;另一方面,鼓励新就业职工入户、新入户人才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通过专业运营管理手段,提升人才居住质量。
■聚焦
东莞人才安居办法惠及六类英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东莞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
2.经认定评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5年等额发放,或享受3年、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房补贴;
3.符合东莞新引进人才条件的创新人才,可申请综合补贴和租购人才住房。其中正高级职称最高30万元,副高级职称或博士最高20万元,中级职称或硕士最高6万元,初级职称或本科不低于1万元;
4.符合“工匠精英”高技能人才引领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综合补贴和租购人才住房;
5.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人才,可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最长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6.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可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选择租房补贴,且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入户人才,可同时享受最长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