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文聪报道:8日,记者从发改部门获悉,《东莞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正在对外征集意见。与上次相比,此次新增了一个“拟普涨200元/人·月”的方案。
据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月底公布《东莞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后,收到教育部门和较多集体办幼儿园园长的意见。提出集体办幼儿园目前与民办幼儿园场地设备、教师收入差距都比较大,为了更好地促进集体办幼儿园的发展,所以在二次方案中新增了涨幅稍高的方案二,并明确新增收入用途。
目前,东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80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700元/人·月,未评级幼儿园600元/人·月。羊城晚报记者查询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看到,在方案一中,省一级幼儿园调整为95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调整为850元/人·月;未评级幼儿园调整为750元/人·月。而在方案二中,省一级幼儿园调整为100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调整为900元/人·月;未评级幼儿园调整为800元/人·月。
此外,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幼儿园调整收费增加的收入应全部用于提高教职员工工资待遇及完善设施设备。而上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只要求集体办幼儿园用于提高工资待遇的比例不少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