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言·李宇嘉专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下发一个月之后,深圳市委全会召开,聚焦怎么把中央的“顶层设计”变为深圳的“施工图”。
教育、医疗、住房是深圳“三大短板”,住房尤其突出。《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提出,要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瞄准“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七项目标下功夫,不断增强市民群众有温度、可感受、可拥抱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过去40年,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科技创新的领头羊,深圳城市发展的重点在经济领域,公共服务的短板比较明显,特别是住房领域。近年来,深圳也一直在探索如何突围住房困境?如何打造宜居宜业城市?比如,“十一五”、“十二五”住房规划中,提出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以旧改突破供地瓶颈。但高房价、高成本下,“存量难以盘活、配套难以落地”的困境始终难破。2018年8月,深圳发布深化房改的新方案,将未来政策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设在60:40。而且,本科及以上人才,为社会提供基础服务的人群,能以市场价的50%买到房、市场租金30%租到房。这彻底纠偏了房改20年以来“重市场、轻保障”的局面,也是应对近10年房价“屡调屡涨”的长效机制。
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莞惠一体化,夯实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的战略下,基于为港澳企业、居民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居住空间,借助深圳轨道交通快速延伸在空间上的突破效应,打造环深圳的都市圈,扩大住房供应的范围,这是深圳房改方案的另一个创新点。
今年2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了深圳外围城市比如惠州、东莞、江门等地,要建设服务港澳青年北上创新、创业、就业和生活空间和基地。可见,深圳未来的住房发展,一方面是破解自身的“高房价”困境,解决深圳住房自有率低、外来人口大规模涌入,同时居住获得感差的背景下,如何在全国率先探索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
另一方面,这是着眼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基于依托港澳、对接港澳、服务港澳,做好与港澳合作的大文章,更好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唯有此,才配得上先行示范。另外,《意见》中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加快完善人才住房制度,这是为了支撑《意见》中对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总体要求”中的第一点,即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未来,不管是基于深圳创新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还是鼓励港澳青年才俊北上创业,深圳及其辐射的广阔外围,都将建设低成本的、居住体面的人才住房。当然,“一分部署、十分落实”。住房保障、人才住房、长效机制,过去也提过,但落地效果不算太好。大湾区上升到国家战略,广东省也将全力动员、全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因此,阻碍环深圳都市圈、深莞惠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比如基于行政边界的GDP政绩、税收征管等“一亩三分地”的思维,或许都被打破,让房地产长效机制水到渠成。